4月12日,深沪交易所发布股票上市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分别对深沪主板、创业板的上市门槛进行提高。
其中,深沪主板IPO第一套上市标准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由6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创业板IPO第一套上市标准的上市门槛新增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谈及此次修订,深交所表示,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现实需要看,目前主板、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存在不适应性,主要是财务指标偏低,部分申报企业利润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偏弱,上市后业绩容易出现较动;其他相关指标综合性不足,引导企业申报合适板块的作用还不够充分。
科创板和北交所企业方面,IPO财务条件维持不变,其中监管层对科创板企业的科创属性提出更高要求。此次红筹企业、表决权差异企业的上市条件也同样维持不变。
为了确保制度顺利实施,此次交易所进行“新老划断”,未通过上市委审议的主板、创业板IPO公司要适用新规,已过会的则适用老规则。而对于尚未上会但已经不符合新规的IPO企业,交易所将引导其重新申报在其他合适的板块上市,做好接续审核。
4月12日深沪交易所发布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计划对深沪主板三套上市标准提高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和市值等指标。
谈及缘何此次提升门槛,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全面注册制实施一年来,深沪交易所共有47家公司登陆主板,三年净利润合计数的中位数为3.6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的中位数为1.5亿元。结合上市实践、上市资源情况,从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看,注册制下主板上市财务指标还是略低。
一、第一套上市标准的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指标由1.5亿元提高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由6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最近三年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指标由1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指标由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
二、第二套上市标准的现金流指标由1.5亿元提高至2.5亿元,进一步突出主板大盘蓝筹定位,提升上市公司稳定回报投资者的能力。
三、适度提高主板第三套上市标准的预计市值、收入等指标,将第三套指标的预计市值由80亿元提高至10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由8亿元提高至10亿元,强化行业代表性,为市场提供更加优质多元的投资标的。
上述调整实际上可进一步突出主板大盘蓝筹的业绩规模上的稳定性,进一步而言也是在提升企业上市后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稳定回报投资者的现实能力。
有资深人士表示,主板定位要考虑行业地位、经营规模、核心技术工艺、行业趋势、经营稳定和转型升级,上述修订维度导向性很强,体现两个思路。
一是突出行业代表性,要求围绕“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内发行人是否具有较高地位,经营规模在同行业排名是否靠前”进行审慎评估,就是要引导各行各业中具有充分代表性、蓝筹特征明显的企业到主板上市,让主板更好发挥服务十分成熟的优质企业。
二是增加科技元素,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主板定位中增加科技元素,关注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是否相对成熟、符合行业趋势、能够促进稳定经营和转型升级。因此,主板定位评估维度,不仅关注企业当前经营状态是否稳定,还关注企业核心技术工艺对未来经营业绩的支撑,顺应了传统行业正在通过技术创业实现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
在“双创板”方面,此次创业板IPO发行条件变化较大,提高了财务指标门槛。而科创板IPO财务条件维持不变。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深交所此次主要对两套上市标准进行修订:
一、第一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指标将最近两年净利润指标由5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并新增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的要求,突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二、适度提高创业板第二套上市标准的预计市值、收入等指标,将预计市值由10亿元提高至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由1亿元提高至4亿元,支持规模、行业及发展阶段适应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企业上市。
谈及修订原因,深交所表示旨在突出抗风险能力和成长性。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从前期实践来看,一方面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偏低,引导IPO企业分流到合适板块的作用发挥得不充分,部分“踩线”达标的IPO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抗风险能力没有达到上市公司应有的要求,导致主动撤回情形多。创业板审核整体淘汰率超过40%,与偏低的上市财务指标存在较大关联。
另一方面,近年来实际过会进而上市的创业板IPO企业,其财务指标普遍高于已有标准。某创业板拟申报公司财务总监谈道,据其统计,创业板多数优秀企业上市前一年净利润都在6000万元以上;特别是近半年,超过90%的公司上市前一年净利润都在6000万元以上,中位数在8000万元以上。有券商投行业务负责人称,去年下半年,为适应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投行提高了质控和内核标准,2024年准备申报创业板项目的盈利规模均大幅超过新修订的上市条件。
对于创业板第三套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此次暂不修订。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第三套上市标准得以继续沿用,实际上是考虑到对优质企业的包容度。
此次修订后,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层次更加清晰,有利于实现支持优质企业发展、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目的。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市值超过200亿元的注册制创业板公司中,超过90%的公司上市前财务数据符合新的净利润标准要求。新的创业板上市财务指标有助于为真正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精准提供融资支持。
有学者分析,新修订的创业板上市财务标准有助于缓解上市排队现象,畅通企业融资通道。“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第一套标准更适合多数具备稳定盈利能力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第二套标准更适合少数盈利规模相对较小,但质地非常好的企业;而第三套标准更适合极具发展潜力和战略价值的企业。”
对于计划在A股申报上市的IPO企业来说,当前征求意见稿已明晰未来的上市标准。对已经在交易所排队审核的IPO企业何去何从,交易所也明确了过渡期安排。
对此,交易所表示,自规则发布之日起实施。未通过上市委审议的深沪主板、创业板拟上市公司应当适用新修订的上市条件。
对于未通过上市委审议,且不符合新修订的上市条件的公司,交易所将引导其重新申报在其他合适的板块上市,做好接续审核。
根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截至4月12日,沪市共有183家IPO企业处于“受理、问询、中止”阶段,已过会的则有3家,提交注册的有10家。深市方面,有多达244家IPO企业在“问询、中止”阶段,26家已经过会,6家提交注册。(谭楚丹孙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