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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同企业“自杀”时间:2024-09-30 01:53:37

  营业执照是公司合法经营的凭证,任何公司都必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出租、出借和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随处可见,但是营业执照能否出租、出借和转让呢?

  会存在哪些风险?双方对该营业执照出借、出租等所签订的合同效力又是如何呢?

  行政风险:个人、企业转让、出借营业执照的,将会面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并处50万元 (不含本数)以下的罚款,这将对个人和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民事风险:目前的法律并没有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行为进行规制,但在民事活动中,如果存在出借营业执照情况,且实际活动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或发生劳资纠纷案件,出借人会与实际经营者(借用人)一同被列为共同诉讼人,对外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同时出借营业执照行为极易引发诈骗、合同履约不能、转移风险或者逃避责任等等。

  刑事风险:虽我国刑法并未将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列为犯罪行为,但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后,受让方如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营业执照的登记者如果明知或应知则有可能构成相关犯罪的共犯;

  如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走私类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等违法行为犯罪,同时营业执照属于国家机关证件,买卖营业执照的行为可能会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一般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对于公司签订的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合同或协议的效力认定,取决于对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性质的认定,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公司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则公司签订的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合同或协议整体将归于无效,但若为合同中的一部分,虽然该部分无效,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条款的无效并不会导致合同或协议整体无效,并不会影响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条款为管理性强制规定,不会必然导致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合同或协议无效,而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对合同或协议的效力进行评判。

  无论哪种观点,公司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都是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属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准入秩序,放纵公司对营业执照的出租、出借、转让行为,将必然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与市场信誉度的下降,危害公共利益。

  企业要合法合规地使用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身份证”属性是公司主体资格的唯一证明,具有专属性和依附性,应专照专用,不能随意对外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旦发生纠纷,公司将面临民事、行政和刑事上多方面的法律风险。企业要珍惜自己的信誉及资质,加强公司内部合规制度建设特别是对营业执照的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发展。

  第三十七条 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第四十八条 第三款: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五条 第三款:市场主体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